一、重视“互联网+”的业态改变,比如在内容层,在“体育出版物出版服务”中新增了“互联网体育出版物出版”,在“其他体育信息服务”中新增了“体育数字内容服务”;再比如在应用层,在“其他体育信息服务”中新增了“体育应用软件开发”。这些都与目前颇受关注的互联网视频版权、在线教育等密切相关,这在“体育培训与教育”的新增类别中也有体现。 二、重视中介服务对体育市场的贡献,不仅在“体育中介服务”中明确提出“体育经纪人”、“体育广告服务”及“体育活动的策划服务”这3个新增类别,还在“其他相关体育中介服务”中新增了“体育音像、动漫代理”。 三、重视场馆服务的上下游产业,不仅在“其他体育场地”中新增了“多功能城市广场”,适应新的城市场馆消费需求,还将“人造草坪”、“运动地胶”、“地板”、“场馆座椅”、“移动游泳池”等纳入了“其他体育用品及相关产业制造”,这也意味着以往这些细分市场的规模正变得越来越大。 四、在观赏性体育消费方面,新增了“职业表演比赛”、“职业联盟管理”、“国标舞表演”以及“非职业表演比赛”等;而在体验式体育消费方面,新增了“群众体育文化活动”及“其他休闲健身活动”等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在体育消费领域的统计越来越接地气。 五、在扩大体育市场主体方面,新标准亦重视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作用,在“体育管理活动”中就新增了“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活动”与“其他体育管理活动”。 六、在体育与资本的对接中,新标准体现出重视体育知识产权服务、体育咨询服务、体育金融与资产管理服务、体育产品和衍生品设计等新亮点。 七、在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的制造端统计方面,既新增了一些有科技含量的类别,比如“运动船”、“航天器制造”;又新增了一些已经广泛应用的特殊器械及零配件,比如“运动显示、计时计分、监控、导航等设备制造”。而这些又或多或少地与目前正在兴起的智能硬件密切相关。 八、在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端统计方面,首先肯定了销售、贸易代理与出租三种共同发展的模式,同时也将台球、飞镖、沙狐球及游艺娱乐用品的零售纳入新标准的统计范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