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旅游局表示,构建开放包容的“旅游+互联网”环境。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,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。 该通知明确指出,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,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,围绕构建开放包容的“旅游+互联网”环境,共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和5项保障措施,旨在为在线旅游业全面松绑。其中较为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在线旅游租车、在线度假租赁外,还提到一些新业态,比如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等。通知还提到,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,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。支持旅游创新平台、创客空间、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。 互联网经济离不开配套的金融政策支持,通知明确表示,要推动“旅游+互联网”投融资创新,大力推广众筹、PPP等投融资模式,引导社会资本介入“旅游+互联网”领域,加快“旅游+互联网”创新发展。“鼓励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战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合发展,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、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。” 值得注意的是,通知还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,依法开展参股并购,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。 |